简介: |
纸本,草书。纵26.6厘米,横265.5厘米
祝允明(1460-1526),字希哲,因右手有枝生手指,故自号枝山。世称“祝京兆”,长洲(今江苏吴县)人,自幼就聪慧过人,五岁时能写一尺见方的大字,九岁会作诗。弘治五年(1429)中举,以后便久试不第,正德九年(1514),他被授为广东兴宁县知县,嘉靖元年(1522),转任为应天(今南京)府通判,不久称病还乡。 |
赏析: |
此记是枝山35岁时作,末署“弘治八年秋日,长洲枝山祝允明书”,并钤“允明之印”和“希哲”二印。他的草书包括行草、小草和三草三类,此卷属巅逸狂放的大草一路,以硬毫小笔书就。起首标题字字连属,三字仅两笔书就。起首标题字字连属,三字仅两笔即告完成,接着便洋洋洒洒,一泻而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