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: |
行草书,凡十四开,每开纵26.5厘米,横28.9厘米,满页3行,共计79行。天津市艺术博物馆藏。
祝允明(1460-1526),字希哲,因右手有枝生手指,故自号枝山。世称“祝京兆”,长洲(今江苏吴县)人,自幼就聪慧过人,五岁时能写一尺见方的大字,九岁会作诗。弘治五年(1429)中举,以后便久试不第,正德九年(1514),他被授为广东兴宁县知县,嘉靖元年(1522),转任为应天(今南京)府通判,不久称病还乡。 |
赏析: |
册分前后两段:前一段行书,抄录的是东汉张衡《归田赋》和仲长统《乐志论》二文,款署“枝山散客书”,后一段草书,所书内容为三国魏人嵇康五言诗《酒会》一首,款署“枝山”。两段均五年款和作者印记,惟见册尾钤有一“雀山华密”白文鉴藏印,似为明人印记。据袁永之之跋记,可知原物当为长卷,今成册页者,乃经后人割裱而成。所书用纸虽有“金粟山藏经纸”印记,也当为北宋名纸的明代仿制品。
本册因无年款,故鉴赏者据其书风未臻晚年豪放不拘之境界,多定为祝允明中年之作。本册行书一段,风格中蕴涵了苏、黄、米、赵,尤其以赵子昂的影响为最多,但又不是全仿。草书一段,仍是规矩有度,而未放任挥洒。两段用纸相同,应为同一时期所书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本册应该是祝允明尝试着将宋、元意趣融入晋、唐法度时期的作品。因此,可视为祝允明中年时期的书法精品。 |